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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一、招生校區
本校轉學招生簡章分為臺北及新竹兩校區,考生應依報名校區簡章規定,辦理報名、報到等相關作業。
 
二、錄取及報到
新竹校區日間部暨進修部四技轉學招生,錄取採志願填寫方式辦理,分發原則係依考生之總成績排序,依志願序進行各部、制、年級統一分發,考生於完成報名手續後,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變更志願序。務請考生審慎填寫就讀志願序(招生系所,請參見第4頁)。相關志願填寫說明如下:
(一)報考四技三年級:同一學系之日間部及進修部採志願分發,考生同一學系至多可選填2個志願,分發至同一學系之日間部或進修部有招生名額之學系。
例:報考新竹校區觀光與閒事業管理系三年級的考生,總成績符合最低錄取標準時,依總成績高低及選填志願序進行分發至新竹校區「日間部觀光與休閒事業管理系」或「進修部觀光與休閒事業管理系」其中之一,至該部系額滿為止。
(二)報考四技二年級:同年級之日間部及進修部不分學系志願分發,考生至多可選填6個志願,分發至日間部或進修部四技二年級任一有招生名額之學系。
例:報考新竹校區「二年級」之考生,審查成績符合最低錄取標準時,依總成績高低及選填志願序進行分發至新竹校區「日間部」或「進修部」的四技二年級任一有招生名額之學系,至該部系額滿為止。
(三)錄取生報到時,應依本校規定繳交轉學(或修業)證明書正本或學位證書正本等各項證件,始准註冊入學。逾期未報到註冊者,取消其入學資格,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報到註冊,其缺額由備取生依序遞補之。
 
三、特種身分證件繳驗
(一)以特種身分報考之考生,在113年1月24日網路報截止日前,須繳驗有關證明文件,始可依各該項身分考生升學優待辦法規定辦理加分,否則視同普通身分考生,不予優待。
(二)現場報名考生,請於報名當日備妥相關證明文件,始可依各該項身分考生升學優待辦法規定辦理加分,否則視同普通身分考生,不予優待。
(三)凡具有兩種特種考生身分者,僅能擇一項次為其加分標準。
 
四、個人資料運用告知聲明
(一)中國科技大學招生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主辦本招生,需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取得並保管考生個人資料,在辦理招生事務之目的下,進行處理及運用。
(二)本會將善盡善良保管人之義務與責任,妥善保管考生個人資料,並僅提供招生相關工作目的使用。凡報名本招生之考生,即表示同意授權本會,得將自考生報名參加本招生所取得之個人相關資料,運用於本招生事務中,且同意將報名之個人相關資料提供本校辦理新生報到或入學資料建置之單位。